间谍活动的风险总是在变化,举一个例子,譬如一名间谍在其他的国家内,违反了当地的法规,就会被人以间谍罪名放逐、囚禁,或甚至被处死。如果在自己的国家里犯了法,则会被以叛国的罪名囚禁,同样有机会被处死(罗森堡即属一例)。另外,有一位美国中央情报局官员,名叫Aldrich Ames,他因将情报偷卖给苏联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而被联邦调查局拘捕,更会有可能面对终身监禁。虽然拥有外交豁免权,但他仍被人视为“不受欢迎的人”(拉丁文:persona non grata),然后被带往机场。Ames的妻子害怕如果丈夫不遵守这些条件的话,可能会被判终身监禁。所以,Ames选择遵守,而最终则被监禁五年。弗朗西斯·莱德蒙德(Hugh Francis Redmond),同样也是一位美国中央情报局官员,因为窥探中国的情报而被监禁了19年,更死在那里。
于英国居住的前苏联克格勃上校利特维年科(俄文:Александр Вальтерович Литвиненко),遭遇历史上最昂贵的投毒——价值三千万欧元的钋-210,创造了另类的健力士世界纪录。
一些从事间谍活动的警察亦被称作“卧底”或“边缘人”,其人身及心理方面的风险程度亦很高。因为此项任务通常由年轻的警员担当数月,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搜集犯罪集团的证据,而任务成功的前提往往是必须取得对方的信任方可实现,当事人亦会牺牲自己的亲情,爱情,友情,甚至一些警方卧底因为需要博取对方信任,拥有极大地大无畏精神,以身试法进行贩毒,吸毒,军火买卖或伤害他人身体的非法活动,对于他们的自身健康和心理状态产生严重的后果和负担,当任务一经成功,这种牺牲自我保全大多数警队同僚的方式往往会得到警队内部乃至政府方面的丰厚嘉奖,但只要失败一次,其生命亦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威胁。
在近代的一些电影或电视中,警队与黑帮的卧底题材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因为剧情往往比较刺激,受到影迷的热捧,比较著名的有中国电视剧《潜伏》、《敌营十八年》,英国电影《007》系列,美国荷里活电影《职业特工队》系列,香港电影《边缘人》和《无间道》系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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